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滁州银花房地产48%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现对其持有的滁州银花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48%的国有股权(以下简称标的企业)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公司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股权公开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企业名称:滁州银花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转让标的:滁州银花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国有股权。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滁州银花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6月28日组建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号码:341100000026899(1-1);注册地址:滁州市凤阳路316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装潢、建材;滁州银花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长生;该公司于2007年7月3日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企业资质。

  二、转让标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

  滁州银花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2007年经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系一家依据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国有参股企业(其中包括滁州市金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滁州市仁和物业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为滁州银花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名 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960

48%

2

刘长生等自然人股东43人

1040

52%

合    计

2000

100%

  三、内部决策及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经相关单位内部决策及批准。

  四、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评估单位:安徽中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皖中泰评报字【2009】第072号

  审计单位:安徽华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编号:皖华审会审字[2009]150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滁州市经委(国资委)。

  审计、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

  根据安徽中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皖中泰评报字【2009】第07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后净资产合计3356.1万元,依据滁州市建委建计字[2007]96号、滁州市国资委国资企[2007]47号函,从净资产中剥离424.18万元留给标的企业继续按原定项目开支使用,剥离后的净资产为2931.92万元,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在滁州银花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的48%国有股权为1407.32万元。并已经滁州市国资委核准备案。

  五、挂牌价格

  根据安徽中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皖中泰评报字【2009】第072号)资产专项审核、评估报告的认证结论,并经有关部门同意,确定本次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407.32万元。

  六、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现金支付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二)意向受让方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三年以上的经验,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或违反商业道德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独立的、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承诺继续履行与职工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保持企业干部队伍、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持续经营产生的盈亏部分,由转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自签订该项目《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七)在同等条件下,原标的企业自然人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八、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150万元人民币(如竞买成功保证金冲抵价款,竞买不成五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受让);

  3、本公告第六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九、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时,如只产生一个合格竞买人,在不改变受让条件的前提下,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撮合交易。

  2、挂牌期满时,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合格竞买人,则采取竞价方式组织撮合交易。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产权转让移交范围以评估报告为准。

  2、剥离资产清单如下:

  ①内部职工股分配50,000元

  ②先期部分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约定107,600元

  ③小区应一户一表1,812,900元

  ④小区路灯移交管理564,000元

  ⑤小区居民活动场所及设施165,400元

  ⑥小区物业管理维修基金936,000元

  ⑦工行宿舍楼遗留问题处理187,400元

  ⑧鼓楼小区散户遗留问题处理76,400元

  ⑨改制预留费用342,100元

  十一、联系方式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滁州分中心:张先生0550-7128587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牛先生0551-2871601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2009-11-10



 给本机构留言
   标题
   内容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络方式
            
【机构简介】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